本章讨论妇人参与家庭以外之事的问题。俗语说“男主外,女主内”,今天的社会,男女逐渐变得没有明确的内外分工,但是还有很多问题尚未能解决好,甚至给女性增加了更多压力,例如很多女性常常既参加工作又要照管家庭,生活反而变得更加艰辛。本章作者实际并没有说妇人一定不要参与家庭外面的事,只是认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妇人在外面难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其中表露出来的对妇人不幸的哀怜,尤其令人动情。下章则说到那些能营生、打理家业的贤妇人。
1.53 寡妇治生难托人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家荡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妇人有因为其丈夫蠢笨柔弱,而能自己打理家业,计算钱财粮食出入,别人不能欺负的;有丈夫不肖,而能和儿子一块打理家业,不致破家荡产的;有丈夫死去、儿子年幼,而能教导、抚养儿子,与内亲外戚关系和睦,打理家业,以至家庭兴隆的:这些都是贤能的妇人。其中,丈夫死去、儿子年幼,而妇人自己处家谋生,是最为困难的事。把家业托付给宗族,宗族之人未必贤良;托付给亲戚,亲戚也未必贤良;贤良之人又未必肯参与别人的家事。只有妇人自己识字会算,而所托付之人衣食能自给自足,并稍能识得公义,那还差不多。否则的话,少有不破败家业的。
本章接着上章,讨论妇人打理家业的问题。作者在这里的姿态更加积极,比较正面地肯定善于料理家业的“贤妇人”。
1.54 男女不可幼议婚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很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
世人家里的男孩女孩,不可以在幼小时就议婚事。大致说来,女子希望能找到托付终身的,男子希望得到合适的配偶,如果只谈论眼下的,日后必定后悔。因为富贵盛衰是会频频改换的;男女是贤还是不肖,得年长了才能看出。如果过早议婚,事态没变固然挺好,倘若昔日富有而如今贫困,昔日高贵而如今卑贱,或所议定的女婿浪荡而不肖,或所议定的女子凶暴乖戾而不检点。这时,如果遵循从前的约定,则难以保家;如果背弃从前的约定,则为缺乏情义,而争讼也因此而兴起,对此怎可不警戒呢!
本章讨论男女幼小议婚的问题。今天的人容易想象古时候人们“指腹为婚”的情形。这种现象确实有,但如此处所见,有见识的人并不赞同“娃娃亲”。在此,作者主要从信义和争讼等角度,来给出适当的反驳。
1.55 议亲贵人物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