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要说:臣子有五种邪恶的行为,而一般的君主却并没有认识到。做臣子的,有滥用财物进行贿赂来骗取个人名誉的,有致力于用奖赏施舍来拉拢民众的,有致力于拉党结派礼贤下士来专权放肆的,有致力于解除赋税徭役、赦免罪犯的刑罚来造成自己威势的,有致力于奉迎讨好下民而颠倒是非曲直、发表奇谈怪论、穿着奇装异服、打起奇伟的称号来惑乱民众视听的。这五种臣子,是英明的君主所不信任的,也是圣哲的君主所禁止的。除去了这五种臣子,那么能说会道的人就不敢再在朝廷上向北站着摇唇鼓舌了;那些花言巧语说得多、实际事情做得少而不按照法令来办事的人,也就不敢歪曲事实真相来胡说八道了。因此,群臣如果闲住在家里,就会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如果为君主做事,就会竭尽全力;如果没有君主的命令,就不敢擅自动手、激烈发言、捏造事实,这就是圣明的帝王所以能统治臣下的原因啊。那些圣哲英明的君主,不根据上述这五种可疑的邪恶行为去理睬自己的臣子。发现了上述这五种可疑的邪恶行为而不加追究的英明君主,是天下少有的。
44.12故曰:孽有拟适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故曰:“内宠并后,外宠贰政2,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故《周记》曰:“无尊妾而卑妻,无孽适子而尊小枝,无尊嬖臣而匹上卿,无尊大臣以拟其主也。”四拟者破,则上无意、下无怪也3;四拟不破,则陨身灭国矣4。
孽:庶子。拟:比拟,匹敌。适(dí):通“嫡”。2贰:匹敌。3意:疑。4陨通:“殒”。
所以说:庶子中有了和嫡子地位相匹敌的儿子,配偶中有了和正妻爱宠相似的姬妾,朝廷上有了和宰相权势相等的大臣,臣子中有了和君主同样尊贵的宠臣,这四种情况,是国家发生危险的根源。所以说:“内宫得宠的妃子和皇后并起并坐,外朝得宠的臣子和执政的正卿分庭抗礼,庶子和嫡子地位相当,大臣和君主权势相等,这些都是产生祸乱的缘由。”所以《周记》上说:“不要使姬妾尊贵而使正妻卑贱,不要把嫡子当作庶子来看待而抬高庶子的身份,不要提高宠信小臣的地位而使他们与上卿匹敌,不要尊重大臣而使他们和自己的君主势均力敌。”这四种卑贱者和尊贵者互相对等的现象如果被除去了,那么君主就不再有什么值得怀疑的臣子而臣下也就不再有什么兴妖作怪的言行了;这四种互相对等的现象如果不除去,那么君主就会使自身被杀、使国家灭亡了。
诡使第四十五
(第四十五篇倒行逆使)
45.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2。非此三者,虽有不急矣。今利非无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听从;官非无法也,而治不当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乱者,何也?夫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也。
名:名称,名分,指言论、职务、法令等等。2道:由。